基本建设处关于规范处务会议议题提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建设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部门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决策水平,根据《校区发展与基本建设处处务会议议事规则》(基建发〔2015〕1号)以及《校区发展与基本建设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基建发〔2013〕1号)文件规定,现就处务会议议题提报工作规定如下:

一、议题提报程序

1、各科室提请处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应以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涉及有关科室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处内公示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2、提交处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先报分管领导,若议题内容涉及其他科室或校内其他部门,应同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并与有关科室、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会签完毕后,方可填写议题提报表(格式附后)。如需及时做出决定,又有不同意见的,应将几种意见一并报送。

3、议题主办科室将议题提报表连同议题有关材料报送分管副处长审批并签署意见。

4、分管副处长同意后,将议题提报表和议题材料一并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整理汇总后报处长审定。

5、议题经处长审定后,由综合科通知议题主办科室做好议题准备相关工作。

6、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处长提议需紧急提交的议题,一般由综合科提前通知并将书面材料送达相关领导和科室。

二、提高议题提报质量

提报的议题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基本情况清楚,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明确的处理意见没有形成落实措施和处理意见的原则上不提报

三、关于议题落实

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做出决议的议题,由综合科根据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落实;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形式予以落实。分管处领导牵头做好议题决议的督办落实、督查反馈工作。

四、议题提报时间

处务会议议题一般每周提报1次,每周五上午前报至综合科,如遇重要议题可随时提报。

基本建设处

2019年5月27日

附:基本建设处处务会议议题提报表

基本建设处处务会议题提报表

提报综合科时间: 年 月 日

议题题目


紧急程度

特急()急()一般()

建议列席


事由或有关说明(可另附材料)


处理意见

(建议)


提报科室

汇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副处长意见

年 月 日

处长意见

年 月 日





注:1.议题题目要言简意赅;

2.议题提报表连同议题材料1份送综合科;

3.议题确定后,议题材料按所需份数送综合科;

4.议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hongyuan@njau.edu.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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